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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章:拒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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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大排档处,人声鼎沸,空气都是孑然的味道。

    “让我们敬未来的大歌星一杯!”

    刘昊举起杯子,大声说道。

    他很兴奋。

    一方面真心替陈立行感到高兴,与有荣焉;另一方面,今天在郭瑷面前大力推荐陈立行时,郭瑷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让他很不爽。现在陈立行拿出了足够优秀的表现,等于打了心高气傲的表姐的脸。

    这让刘昊扬眉吐气,生出一种“我为伯乐,慧眼识人”的满足感来。

    盛情难却,陈立行只得又喝了一大杯酒。

    赵自若看不过眼了:“你刚唱了两小时的歌,还喝那么多酒,嗓子不要了?”

    苏元喜瞄了眼,忽道:“若若,你不是还想听余香吗?快叫大叔唱。”

    赵自若有所意动,但嘴里却说道:“现在我不想听了。”

    苏元喜“啊”了声,联系到赵自若上一句话,心想她这是心疼陈立行的嗓子的意思吗?可是赵自若平日里,何曾关心过哪个?尤其是男人。

    根本不是她的风格!

    “走吧,时间不早了,我们回学校去。还有,刘昊,你们也散了,明天还得上班呢。”

    赵自若站起来说道。

    刘昊一脸懵逼,抬手看了看表:才八点半,时间早得很。

    可面对赵自若如水的目光,他只得嘿嘿一笑:“好好,散了,各回各家。”

    陈立行确实有点累了,两小时唱下来,十几首歌,虽然强度不是很高,但消耗在所难免。

    一位歌者,想要长青,保持状态,日常生活的自律,特别是饮食方面的要求,有着十分严谨的注意事项。否则的话,一旦到了年纪,嗓子会废得非常快。

    抽烟喝酒,酸辣烧烤这些,都是忌讳。

    只是在潜意识里,众人并未在意太多,毕竟现在,陈立行还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酒吧驻唱,根本没有到那么讲究的层次。

    反而是赵自若先意识到了这一点。

    嗯,她只是关心自家乐队的主唱的嗓子而已,绝对没有别的意思。

    在返回胡同的路上,陈立行接到了赵自若的语音:“余香的版权登记了吗?”

    陈立行回道:“登记了,暂时还没审核完毕,不过先唱出来,应该没什么问题。”

    版权的归属纠纷,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时间准则:不是看谁先唱出来的,而是看谁在版权局登记的时间最早。

    如果没有版权意识,贸然唱给人听,被某些有心人抢先登记,那就欲哭无泪。

    版权登记费用不低,把余香登记上去,陈立行最后的积蓄花费一空,如果没有这份酒吧驻唱的工作收入,他真得就要用赵自若的钱了。

    “明晚我来点歌,你再唱一遍余香。”

    赵自若的语气不容拒绝。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陈立行没有拒绝客人要求的权力,况且对于这样的要求,他乐意至极。

    星耀公司,制作部。

    房间烟雾缭绕,老周坐在里面,打开邮箱,点击查看这两天的自由投稿。

    “落叶归根?都五十年前的曲风了,现在才想起来投稿,这是睡了几十年才醒过来的老古董吗?”

    老周忍不住吐槽道,很快看下一首:

    “毛毛虫?我还会变蝴蝶呢,这是儿歌呀!”

    “‘我愿为你跳河去,爬高山,掉落无底的坑’写这个词的绝对是人才,一天到晚死来死去,你怎么不去死?”

    作为公司里的著名毒舌,老周一边审稿,一边说个不停。

    “嗯,简单爱?”

    “呵呵,真够简单的。写的什么玩意?这是唱歌呢,还是念词?一点旋律性都没。这样的歌有人喜欢听我直播吃翔。”

    老周受不了地一拍桌子:现在的自由来稿,质量越来越差,几十首里,挑不出一首能看得上眼的。看来还得抓紧制作部内部的人才培训和发掘才行。

    热河公司,制作部。

    快十一点了,房间里的灯依然亮着。

    对于社畜小王来说,加班加点早已成为常态。他今年才三十五岁,可头顶的地中海区域每日倍增,相信不用太久,所有的头发都会随着青春而一地鸡毛,再不复存在。

    近一段时日来,为了公司头牌杨曦儿的新专辑,整个公司都忙得团团转。

    本就不是什么大公司,杨曦儿的成绩等于公司的晴雨表。更要命的是她上一张专辑成绩颇不理想,如果新专辑再败走麦城,其在乐坛的地位将岌岌可危,莫说进军一线,连二线头部都保不住了。

    如果摇钱树倒下,公司还能存在吗?

    因此上头的老总下了死命令,要不惜血本请人写歌。

    命令是命令,可真正实施起来死都没有用,毕竟预算就摆在那,超一点倒无所谓,真要超出太多,那可真要了老总的命。

    本来计划,新专辑要出十五首歌,结果一砍再砍,最后只能出十首了。即使如此,还有一首迟迟找不到合适的。

    眼看时间所剩无几,再寻不到好歌,便会错过发歌的理想档期,到了那时,一旦跟那些一线大牌歌星撞期,可就血本无归了。

    可有什么办法?该用的人脉都用了,该找的人也找了,好歌哪里那么容易获得?

    小王长长叹口气,点起一根烟,吞云吐雾。他打开投稿邮箱,仔细地搜看起来。

    外界投稿,大致分为两种,一种纯文稿;一种则是音频。

    相比文稿,音频更为直观,好不好一听便知。

    “这个不行。”

    “这首也不好。”

    “呵,还有更烂的”

    小王越来越不耐烦:咦,这首光明写得还可以。

    他精神一振,认真看起来,情不自禁哼着:“当灰烬查封了凝霜的屋檐,当车菊草化作深秋的露水,我用固执的枯藤做成行囊,走向了那布满荆棘的他乡”

    手机铃响。

    一种被打断的烦躁涌上心头,可一看来电号码,小王赶紧接了,恭恭敬敬道:“明姐,有何吩咐?”

    “歌找得怎么样了?”

    “还在选。”

    明姐声音顿时高了:“没时间了,就用你自己写的那首萤火虫吧。明天在公司签歌,按标准价给你,就这样。”

    电话已挂断。

    小王有点愣神,作为制作部的一员,他当然也会创作,发表了一些作品,在圈内算混了个脸熟。但被成名歌星看中,这是第一次。

    “时来运转,我这是要出名了吗?”

    狂喜的心情如潮水突来,自己的歌被杨曦儿采用演唱,一笔不菲的版权费不用说,更重要的是明星带来的名气加持,爽,太爽了。

    他忍不住在房间内尖叫起来。

    至于邮箱里的外界投稿,那些水平良莠不齐的歌,已经不再有意义,统统扫进垃圾回收站吧。